为深入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加强导游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有关要求,鼓励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全市文旅新业态发展,展示导游服务风采,树立文旅行业服务标杆,提升导游服务质量,发扬爱岗敬业、积极奉献、文明规范服务的从业精神,展示文旅行业优秀导游服务人员的时代风采,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导游人员中广泛开展2021年度“泉城十佳导游”和“优秀泉城导游义工”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参选对象及条件

(一)“泉城十佳导游”

1、在济南市注册登记的导游员,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从事一线导游服务工作一年以上,近一年内没有受到相关行政部门的处罚;

2、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和旅游职业道德,自觉抵制“零负团费”低价游,不参与任何低价的恶意竞争和竞销;

3、在保护国家、集体、游客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集体、游客利益以及捍卫国家法律、法规、防止重大事故、应对突发事件等方面有重大贡献的优先;

4、团队意识强,高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事迹突出,具有先进性、创新性、典型性,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行业内影响广泛的优先。

(二)“优秀泉城导游义工”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和旅游职业道德;

2、在泉城导游义工注册登记的志愿者,热爱公益事业,有爱心、有奉献精神;

3、服从公益组织的安排,秉承“奉献、友爱、担当、传承”的志愿者精神,在公益活动中表现积极,服务效果良好;

4、在抗击疫情工作和志愿活动中有突出贡献者优先考虑。

三、评选流程

评选活动遵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个人申请、工作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评选出2021年度10名“泉城十佳导游”;通过泉城导游义工工作站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评选出10名“优秀泉城导游义工”。

(一)报名时间

12 月8日至 12月17 日

(二)报名方式

将评选活动申报表使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报送至济南市导游服务大厅(济南市纬四路100号5楼505室导游服务大厅),并将电子版(盖章后扫描件)发送至邮箱jnsdyxh@qq.com。

(三)评选结果公布

最终评审结果在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官方网站和济南市导游协会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获奖人员授予2021年度“泉城十佳导游”、“优秀泉城导游义工”证书,并由市文旅局统一安排在相关媒体进行宣传。

 

联系人:张冉冉、汪 兰

电话:0531-87068940

邮箱:jnsdyxh@qq.com

地址:济南市纬四路100号5楼505导游服务大厅

 

附件1:2021年度“泉城十佳导游”评选活动申报表.docx

附件2:2021年度“优秀泉城导游义工”评选活动申报表.docx

 

 

                                     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