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济南市畜禽种业振兴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功能区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

加快我市畜禽种业振兴,促进畜牧产业健康高效发展根据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关于振兴十大农业特色产业的实施意见》(济办发〔2018〕11号)和市政府《关于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意见》(济政发〔2013〕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市农业农村局“1195”工作体系要求,结合我市畜禽良种产业优势,推进畜禽种业振兴,加快畜禽种业产业化进程经研究,市局决定实施2021年度畜禽种业振兴项目,请根据通知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一、支持重点

加快奶牛种业、生猪种业、SPF鸡种业和特色畜禽良种畜禽种业建设,采用政府支持引导、企业主体实施、市场化运作的路线,坚持“引、选、繁、推”一体化,强化畜禽良种繁育推广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种业培育、改良进程。

支持国家级地方品种新品种核心群保护和利用及品牌建设。开展品种选育、新品种培育和杂交利用,加大繁育推广力度,提供优质种源。开发高端特色产品,提升品牌形象和影响力带动产业发展

支持引进品种加大自主选育,加快引进品种本土化,减少引种成本。重点支持规模大、产业影响力强、市场引领作用大、科技创新实力雄厚等具有广阔发展潜力的项目全面促进畜禽种业产业融合和品牌提升,打造省城特色畜禽种业新高地。

支持特色选育品种开展性能测定和提纯复壮,缩短育种进程,加快品种培育。支持加大产业化开发开发特色优势产品,丰富市场特色肉类供给,满足多元化需求

二、申报条件

1、项目承担单位条件。支持对象主要是我市从事畜禽种业生产经营和产业开发的企业、畜牧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优先支持工作基础较好和技术力量较强、推广业绩突出、品牌影响力大和产业发展优势明显的项目承担单位。

2、一个单位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承担上年度(2020年)项目的单位,同时报送进展情况,由专家开展中期评估,确定是否可继续实施本年度项目。原则上未完成上年度进度计划任务的,不能再申报本年度项目

3、项目申报内容不能与上年度实施内容重复。

4、项目自筹资金不小于申请补助资金的50%。

三、申报要求

本项目实施期限2021年年底前完成。具体要求如下:

(一)组织申报

各区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项目筛选、材料审核和组织申报工作。

(二)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截止到2021325上午11:30,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一式份,各区县申报项目汇总表一份(盖章),同时报送电子版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项目申报见附件2。

(四)申报程序

各区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根据本通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单位编制项目申报书,符合项目要求的企业主体亦可主动对接所在地区县主管部门进行申报,由各区县统一审核盖章后,报市农业农村

(五)立项及验收

市局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立项项目,经公示下达项目计划。项目完成后,各区县负责组织对项目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由区县主管部门向市农业农村局上报验收申请,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四、组织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21年度济南市畜禽种业振兴项目是贯彻落实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关于振兴十大农业特色产业的实施意见》,振兴畜禽种业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为项目实施提供组织保障和技术保障。

(二)加强技术指导

按照畜禽种业振兴总体要求,建立畜禽种业品种保种、新品种培育、品种改良和繁育推广的多元化开发体系。积极依托高校、科研院所等技术单位,提高畜禽种业企业科研水平和市场开发能力。

(三)严格监督管理

各区县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坚决杜绝违规违法行为。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66602781

   箱:sxmjxmkjc@jn.shandong.cn

 

 

 

 

附件:

1、2021年度济南市畜禽种业振兴项目汇总表

2、2021年度济南市畜禽种业振兴项目申报

 

济南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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