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弘扬企业家精神支持企业家干事创业的若干措施(试行)》的要求,省委决定遴选一批民营企业家先进典型进行集中宣传,按照省工信厅《关于推荐民营企业家先进典型的通知》要求,现组织我市优秀民营企业家遴选推荐工作,请各区县分别推荐1名优秀民营企业家,我局将向省厅择优推荐1-2名企业家。
一、申报条件
1.所在企业应为中小企业(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划型标准),且担任主要领导职务连续3年以上;
2.企业家要德才兼备。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公众形象;坚持公平竞争,诚信经营;坚持以人为本,企业劳动关系和谐;回报社会,能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3.企业家要善于经营。具有突出的创业、创新实践;经营业绩突出,企业主要经济指标位居本行业前列;所在企业获得国家、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隐性冠军”,省、市“瞪羚企业”等荣誉称号的优先考虑;
4.企业家要充满活力。勇于改革,推动企业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坚持创新驱动,积极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
5.企业家在任期间,企业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质量、安全事故和失信、劳资冲突事件。
二、推荐申报材料
1.所在区县工信部门推荐信;
2. 候选人业绩等相关材料:(1)企业家或所在企业近三年获得的主要成果、奖励和荣誉;(2)经营管理能力:包括企业家在企业战略决策、技术创新、管理创新、资产管理、企业文化建设和团队建设等方面的作用和贡献。(3)经营管理绩效:包括企业发展规模、主营收入、实现利税、市场开拓、国际化经营等方面的情况;(4)企业社会责任:包括企业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吸纳就业、员工权益、安全生产、扶贫救灾、慈善事业等方面的情况。形成典型材料字数在2000-3000字;
3.申报材料2中的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请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10月22日前,将纸质材料连同电子版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处。
联系人:刘在斌 66605682
地址:龙奥大厦C432办公室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