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济宁、威海、菏泽市水务(水利)局,济南、青岛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建办标函〔20223号)要求,组织开展2022年度住房城乡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和类型

申报内容应围绕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等,突出理论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机制创新。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分软科学研究、科研开发、科技示范工程、国际科技合作等4,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项目申报分软科学研究、科研开发2类。

申报项目类别遵照建办标函〔20223号(网址: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fdzdgknr/zfhcxjsbwj/202201/20220110_764019.html)。

二、申报资格

(一)申报单位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实力和组织协调能力,鼓励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相结合,跨地区、跨行业等方式联合申报,联合申报单位一般不超过5家。科技示范工程项目一般应由建设或开发单位牵头申报,或经建设、开发单位同意后,由参与工程的其他关联单位申报。申报国际科技合作项目需提交与国外合作机构的合作协议,且协议双方应为独立法人,单纯的商业合作项目不纳入本次申报范围。

(二)申报单位应在所申报的项目领域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科研实力,不得挂名申报。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人员,并在项目结题前在职。

(三)申报单位应拥有相关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承诺申报材料内容真实、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内容。

三、申报要求和程序

(一)申报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计划项目,济南市、青岛市项目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6个,其他市原则上不超过4个,省直单位、省属高等院校、中央驻鲁建筑企业等原则上不超过3个。申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计划项目,各市、省直单位、省属高等院校、中央驻鲁建筑企业等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个。

(二)申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软科学研究、科研开发类科技计划项目,应在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基础上,择优推荐。申报单位应拥有相关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并提交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1)。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3年,项目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

(三)申报住房城乡建设部项目通过住建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网址:http://kjxm.mohurd.gov.cn),申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项目通过省建设科技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网址:http://103.239.153.134:8088/xmgl/login.shtml,系统开放时间为2022年1月26日-2月10日)。申报住房城乡建设部项目的,应同时分别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系统、省建设科技项目管理系统中填报。

(四)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后,打印申报书及附件,报送所在市主管部门,由市主管部门审核,省直单位、省属高等院校、中央驻鲁企业等由其科技主管机构审核。

(五)各市主管部门省直单位、省属高等院校、中央驻鲁企业要认真做好项目遴选和审核把关,保证推荐项目的真实性,审核汇总后,于2022年2月10日下午17:00前,统一报送推荐函(附件2)、汇总表(附件3)、项目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和附件各一式2份)、承诺函等。对计划项目执行率低的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严格控制申报新项目数量。

四、联系方式

扈亚楠、颜承宇0531-86195357,0531-85595182;张亚可、冯睿0531-51765148;材料邮寄地址: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路29号309房间。

 

附件:1.2022年度住房城乡建设科技计划项目承诺函.docx

2.关于推荐2022年度住房城乡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的函.docx

3.2022年度住房城乡建设科技计划项目汇总表.docx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