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0年度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知已下达,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市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1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均可申请高企。
(二)2017年认定的高企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企名称变更后再提出认定申请。
二.时间安排
企业申请材料报送时间,第一批受理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25日,第二批受理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日-2日,具体认定程序见附件1。
企业向所在地科技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区县通知为准,每家企业本年度只能申报1次。高新区内企业申报工作由高新区独立组织。
三.有关要求
(一)进一步提升高企认定管理服务水平。各区要加大高企认定辅导与相关政策的解读培训力度,完善与财税等相关部门高效协同工作机制,持续提升高企认定申报质量。
(二)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企业应如实填报材料,有关数据应与税务系统相关数据相符。一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省高企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认定办)将按照《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取消其资格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不提倡企业委托有关单位或个人编写申报材料。
(三)中介机构应严守职业规范。中介机构应据实出具专项报告,对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省认定办根据《工作指引》相关规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与高企认定相关工作。
(四)报送材料。企业认定申请纸质材料四份,PDF电子版一份,按受理时间节点统一报送至槐荫区科技局科技信息中心(地址:槐荫区南辛庄街70号泉景同润商务大厦515室)。
市科技局: 66608805
槐荫区科技局科技信息中心 马瑾 87118193
槐荫区科技局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