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年度工作安排,将组织开展济南市 2020 年度高层次人才生活和租房补贴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从市外引进,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 A、B、C、D 类高层次人才,且符合下列条件:
1.人才家庭在济无自有住房;
2.在济实际租房居住。
人才家庭自有住房是指: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承租的公有住房;已办理网签备案的住房;已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但未 回迁的住房;已参加房改审批但未登记确权的住房;已转移或享受货币拆迁政策未满 3 年的住房;其他实际取得的住房。
(二)驻济高校新引进的全球 TOP200 高校院所毕业的博士研究生;
(三)驻济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和市属及各区(含代管镇、街道的功能区管理机构)县事业单位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 研究生;
(四)企业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以上(二)、(三)、(四)类人才应符合下列条件:
1. 毕业时间为 2017 年 1 月 1 日后(国内院校毕业以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为准,国外院校毕业以办理学历认证时 间为准);
2. 与用人单位签订 3 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本通知所称企业是指济南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并纳税的各类企业及经济和社会中介组织。全球 TOP200 高校院所是指参 照国际公认的 QS、Times Higher Education、USNews 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评选的全球前 200 名高校院所。
已在本市范围内享受人才公寓、购房安居补贴的人才,已享受泉城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企业新引进研究生租房和 生活补贴政策支持的人才,已获得原莱芜市博士、硕士研究生生活补助的人才,不再纳入申报范围。
二、申报程序及材料
1.网上申报通过中国济南人才网(www.cn-jnrc.com)“高层次人才生活和租房补贴申报系统”进行。用人单位进行网 上注册,注册完成后为人才开通个人申报账号和权限。人才登录后按系统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并提交至用人单位。
上述第(一)类人才需上传房屋租赁合同;
第(二)、(三)、(四)类人才需上传:
(1)身份证;
(2)国内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经用人单位审核后,按照属地原则提交至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经区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 公室复审同意,提交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终审。
三、有关要求
1.人才本人要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不得填报或提供虚假信息和虚假材料。在市、区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反馈审核意见 3 日内,补充完善材料后要重新提交审核,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2.用人单位要对人才填报信息及上传材料认真审核,确保信息填写完整,证明材料齐全,内容真实有效,并承诺对有 关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各用人单位须于 4 月 20 日下午 5 时前,完成网上平台申报提交,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申报。
3.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对曾因造假等行为被取消资格的人才、企业,取消或限制其申报资格;对弄虚作假冒领或者套 取补贴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追缴所发资金,并列入人才黑名单,5 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和个人各类人才项目计划的 申报;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联 系 人 :朱明辉
联系电话:0531- 88115198
历城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0 年 2 月 24 日
注:
A 类:国内外顶尖人才。主要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等,以及相 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人才。
B 类:国家级领军人才。主要包括:国家“千人计划”人选、“万人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人选;教育 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等,以及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C 类:省级领军人才。主要包括:省科学技术最高奖获得者,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百千万人才工 程国家级人选,中国科学院率先行动“百人计划”入选者,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人选等,以及相当于上述 层次的领军人才。
D 类:市级领军人才。主要包括:市科学技术最高奖获得者;泉城特聘专家(“5150”引进人才)、泉城产 业领军人才、泉城学者;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泉城高端外专计划入选人才、“泉城友谊奖”专家;泉城首 席技师等,以及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